长春家庭合葬墓碑文格式
2024-05-26
长春家庭合葬墓碑文格式是一种传统的中国文化表达方式,它记录了家庭成员的姓名、出生和逝世日期等重要信息,同时也表达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和感激之情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,合葬墓碑文格式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文化遗产,它不仅是家庭成员共同的纪念物,也是家族历史和文化的重要见证。因此,了解长春家庭合葬墓碑文格式的意义和特点,对于更好地传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
现时生活中,墓碑大体上有三种款式:一是姓名碑,即墓碑正面标注墓主人的名讳、立碑人姓名、立碑时间等,墓碑的背面无文字;二是铭文碑,即墓碑的正面刻写墓主人的生平德操事功,墓碑背面立碑人落款,也有直接在正面落款的;三是兼用碑,即墓碑的正面标注墓主人的名讳、立碑人姓名、立碑时间等,墓碑的背面刻写关于墓主人生平事业德行等。
一般来说,姓名碑为常用流行款式,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是默默无闻的小人物,辛辛苦苦几十年,吃喝拉撒一辈子,没啥经天纬地令人关注的事业功业,死了拉倒,立个碑就不错了,刻什么文。较为讲究或者说能够讲究一点的用兼用碑,一般是有些职务、地位、名望、财富等,死后用些溢美之词修饰一下,后人看着舒服。铭文碑为古款,较为郑重和庄重,一般事业厚重、文化品位较高、有故事有功业香火绵绵的人使用,如现代烈士陵园里一般有较多的铭文碑等。
关于墓碑,有两点必须清楚:其一,民国之前的古典时期,坟前立碑大体上有两大类,一类是标识碑,即标识墓主人,如“亚圣孟子墓”等,一类是功德碑,即刻写功德铭文,如十三陵墓前功德碑等。其二,记述墓主人生平事业操守的碑刻文字,在古法礼俗上叫墓志铭,墓志铭是刻在志石上的,志石不是立在坟前的,是埋在墓里的。我们现在在坟前所立的墓碑,是标识碑、功德碑和墓志铭综合演绎演化演进的结果。
什么叫合生老呢?就是字数要依"生、老、病、死、苦"五个字循环应用,其中“生”和“老”是属于吉利的数字。所以人们的墓碑中榜的字数都会取11,12,16,17,21,22这些数字。因为这些数字都是排在“生”字和“老”字的位置上,因此是属于吉数。
例如:故显考王府公讳一心之墓。就是11个字,因此这样算:“生、老、病、死、苦,生、老、病、死、苦,生……”第11个字是“生”字,也就是在生位上,这就是“合生老”的意思了。
有些人在写碑文时为了“合生老”,就可以加字或者减字,以此来达到“合生老“的要求,比如说之墓,可以删掉“之”字。而前面也可以加上“皇、清、故、先”等字,或者再加上一些讳如“府、宫”等字来达到”合生老”的要求。
通常在字体选择上,互惠选择楷书、隶书、篆书等比较正统的字体,当然也有用行书的。文字大小需要与墓碑的大小相匹配,顺序也要按照辈分来。
字体的饿颜色也是有所讲究的,若是底色为黑色的墓碑,则要采用白色字体,是白底的就要采用黑字。金色和红色是不能随意使用的,这样的颜色通常只有烈士才能使用,以表彰永垂不朽的赞美之意。
内容通常也有特定的讲究,普通人一般不必书写身份和成就。生卒要写清楚年月日,墓主的姓名也要写在最中间,刻墓碑的人要写在最右边,通常子女要都写齐全,若是子女有去世的,则要在其姓名上加上框。籍贯地则要视情况而定,若是葬在异乡的人,才用写明籍贯,葬在本乡则不需要特意说明。
如果有墓志铭的话,通常需要采用文言文的正式语言书写,这并不是繁冗,而是对已故之人的尊敬,若是纯粹的白话文,会显得有一丝轻浮和随意的气息。
墓碑上居中书写的几个单字:“故、显、考、妣”什么意思。故:这个字还是很好理解的。就是去世、过世的含义。古人在表达上讲究委婉含蓄,尤其是面对死亡这样大事,如果直接写“死”、“亡”这样的字眼,会显得对死者不敬,所以通过“故”这个字来表达,既说明了含义,又足够含蓄。
显:和“故”字的理解方式差不多,所以“显”就是显耀的意思。但在古代这个字是不可以乱用的。只有达官显贵,家门显赫的人家,才能够在去世的亲人墓碑上使用这个字,普通的老百姓,不能称故去的亲人为“显”而只能用“先”。先和显谐音,意思其实也是一样的,“先”更多的是一种敬称,而“先”则是对一个人的美称。所以古人对别人介绍自己的过世的父亲时,会说“先父”或“先君”,也就是这个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