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“孝”吗?
2022-12-01
你知道什么是“孝”吗?估计很多读者看到这个问题后,会不屑地撇撇嘴:谁不知道啊?孝,不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极其重要的伦理道德观念,“百善孝为先”,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吗?孝,不就是《二十四孝图》吗?孝,不就是孝顺父母长辈,什么都听他们的,给他们吃好的,穿好的,住好的,用好的,……总之,满足父母长辈一切需求,不都是“孝”吗?
你的回答,在厚道些的古人看来,不是十分准确。因为你上述所说,不过是古人所说的“孝”的最低等级——“养”。这就是《礼记·祭义》所说的“大孝尊亲,其次弗辱,其下能养。”也就是说,“孝”的最高境界,是使父母长辈因你而尊显,古人常常强调的“光宗耀祖”,指的就是这个意思。而“苛刻”点的古人,或许会很直白的告诉你:“养”和“孝”,没有一分钱的关系。《礼记·祭义》曰:“亨孰膻芗,尝而荐之,非孝也,养也。”意思是说,给父母长辈丰厚的饮食待遇,这不是“孝”,只是“供养”而已。真正的“孝”,除“养”外,还包括“敬”、“谏”、“全身”、“继志”等一系列内容,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综合体系。下面,我们就逐一来剖析“孝”的真正涵义,消除现代人对“孝”的一些误解,以便每人都能更好、更恰当的向父母长辈尽孝。
一、“养”,向父母长辈提供饮食物质
古人认为,最低等级的“孝”,是指向父母长辈提供衣服、食物等物质生活资料,“以其饮食忠养之”,满足父母的基本物质需求。
那么,向父母提供什么样的物质生活、生存资料,才算是“孝”呢?按照我们现代某些人的理解,那就是向父母长辈提供豪华奢侈的享受,比如住别墅、乘豪车、私人专机、锦衣玉食……因此,有些“土豪”经常振振有辞地向他人诉说自己的委屈:“这些东西,我都给我爸妈了。为什么他们/你们还是经常指责我不孝?他们/你们也太不容易知足了吧?他们也太贪得无厌了吧?难道非得让我摘下天上的月亮、星星给他们,这才算是孝顺?”
同样,有些因能力、工作一般的人,往往容易陷入自责:我太没用了,虽然大学/研究生毕业,在北上广等大城市找到工作了,却挣不到什么大钱,整天还要为生计忙碌,为我操劳了一辈子的爸妈,整天吃不好,穿不好,用不好。……人家有本事的,都让父母披金戴银、颐养天年了;我年迈的父母,却还要为自己,为我,继续奔波忙碌,受苦受累,我太不孝顺了!
上面两种在现代社会流行的观念,在古人看来,都对“孝”真正涵义的理解,存在偏颇,甚至是误解。无论是“土豪”型子女,还是“贫寒”型子女,都将向父母长辈提供物质生活资料的水准,简单地等同于“孝”了。即便是生活无比优越的父母长辈,如果他们的内心,就象《伪装者》中的明台所说的,不快乐、不平安,这能算作子女对他们孝顺吗?
同样,因自己的能力有限,无法向父母提供锦衣玉食般的富贵生活水平,而是让他们象先秦时期最贫贱阶层的人们的仅够果腹的“啜菽(大豆)饮水”,只要“尽其欢”、“乐其心,不违其志”,也就是说,让父母长辈们内心、精神始终愉悦、欢乐,即便吃的、用的都很差,也叫做孝。长久不衰的流行歌曲《常回家看看》,其实说的就是这个意思。
二、“敬”:更高层次的“孝”
在古人看来,“敬”,即子女晚辈向父母长辈发自内心的真诚的尊敬,是较之“养”,更高层级的“孝”。这就是《礼记·祭义》所说的“养可能也,敬为难”。那么,“敬”都是通过哪些具体的举动表达出来呢?
父母如果患病,子女日常生活,如饮食、起居、娱乐,乃至音容、喜怒哀乐等情绪,都要相应的予以改变,以表示子女因内心担忧、牵挂父母的疾病,而无暇打扮自己。《礼记·曲礼上》对此有详细的记载。父母患病,20岁以上的成年人,不能用梳子、篦子等用具梳理头发;走路时,不能双臂伸开,快速跳跃行走;不能说邪恶不正的话;不能弹奏琴、瑟等乐器;“食肉不至变味,饮酒不至变貌,笑不至矧,怒不至詈。”上述生活、情绪状态,一直维持到父母病愈为止。
对父母的敬重,还体现在子女外出、归来时,都要及时向父母禀告这样的细节举动上。这也就是《礼记·曲礼上》所说的“出必告,反必面”,免得父母心中牵挂。
如果父母长辈健在,那么,子女晚辈不宜在外长久游历;即便出游,也要或常回家探视,或禀告父母长辈自己游历之所在。这就是《论语·里仁》所提倡的“父母在,不远游,游必有方”。
三、谏:对父母长辈“孝”的另一体现
虽然古话常说:“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”,但人孰能无过?如果父母长辈做了违背道德,违反法律的事情,子女晚辈该怎么做?
以往,古人为彰显孝心,似乎过分强调子女对违礼犯法的父母要听之任之;《论语·子路》甚至还提出“子为父隐”;甚者,还有的子女为“孝心”起见,不惜助纣为虐。有的子女晚辈,则深陷情、礼/法冲突,纠结不已。
其实,儒家经典,如《礼记·内则》,对此已有明确的阐述,那就是子女晚辈对父母长辈的过失、罪行,要采取有效的方式,予以劝谏,这也是“孝”的表现形式。
不过,礼书强调了劝谏的方式,不能蛮横粗暴,恶言恶语,而应“下气怡色,柔声以谏”。如果父母长辈不采纳劝谏,也不要拂袖而去。而是要一如既往地尊敬、孝顺他们。待他们心情愉悦,能听得进逆耳忠言时,再次劝谏。如果他们还不思悔改,子女晚辈就要“孰谏”,无论如何要劝他们改弦易辙,以免舆论指责,国法严惩。
四、“全身”、“继志”:“孝”内涵的延伸
除“养”、“敬”、“谏”外,作为子女晚辈,基于《孝经·开宗明义章》所载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”,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身体,不攀登险峻的高山,不靠近深不可测的深渊,不随心所欲放纵自己的欲望,不无缘由地嘲讽、触怒他人。尤其对血气方刚、年轻气盛的年轻人来说,“不许友以死”(《礼记·曲礼上》),不要单凭恃血气之勇,不分青红皂白,为所谓的朋友两肋插刀,而使身体受到损毁。
“孝”不仅是古代中国一重要伦理道德准则,它还与忠于君主、敬于职责、诚信待友等伦理观念,密切相关。《礼记·祭义》曰:“事君不忠,非孝也。莅官不敬,非孝也。朋友不信,非孝也。战陈无勇,非孝也。”“孝”的内涵,不仅包括“养”,即根据自己的能力,向父母长辈提供丰厚或菲薄的物质生活资料;还包括对父母长辈的“敬”、“谏”、“全身”、“继志”等内容。现代很多人将向父母长辈提供优越的物质生活条件等同于“孝”,实际上是对“孝”的一种简单的误解。